作品简介
怀素《论书帖》草书墨迹,纸本,纵38.5厘米,横40.5厘米,9行,共85字(辽宁省博物馆藏)。最早著录于《宣和书谱》,现在还保存有宣和内府原来的装裱形式,最后入清内府。前后800来年,流传有绪,诸家著录较为翔实,可资查考。书法无狂怪之势,有别二王等前人草法,圆浑高雅。或以为唐、宋间摹写本。
怀素草书,一般说是继承和发展了张旭的草书,所以有“以狂继颠”的说法。董追《广川书跋》云:“怀素于书法,自言得笔法三昧。观唐人评书,谓不减张旭,素虽驰骋绳墨外,而回旋进退莫不中节”,“今其书自谓真出钟(钟繇),草出张(张芝)。”但无论如何,他的草书总是以奔放纵逸为基本面目的。而《论书帖》则与我们常见的怀素的草书大有不同。他的《书帖》写得“匀稳熟”,“出入规矩,绝狂怪之形”。是今草中有章草遗意的佳作。